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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:一般人的做事原則都離不開「情」、「理」、「法」,
請問正確的順序是以何者為先?
有人主張「情、理、法」,也有人主張「法、理、情」,
當然也有人持其他的看法。
到底應以何者為先?
其實這三個原則都各有矛盾之處,所以才會有這個孰先孰後的問題。
以禪的精神來看,在事件尚未發生之前,是不可能有「情、理、法」的問題的。
因為禪的精神是「無生法忍」,不會產生這些矛盾現象。
所謂「無生法忍」,是超越了物質與精神的世界。
如果將它用在世法上,就是在事情還沒有發生之前,
就先考慮到會造成什麼後果,並且不讓它發生問題;
另一方面,也不要讓一些人事物的困擾形成壓力;這就是「無生」。
至於已經發生的,要設法去補救,將傷害減到最低,
同時在心態上也要設法去解脫它,這就是「法忍」。
如果做任何事都能在動念之前就先想到「無生」、「法忍」,
就是將佛法實際運用於生活當中,讓世法圓滿無缺。
能做到無生法忍,就能做到「本來無一物,何處惹塵埃」。
所以修禪可以讓我們直接抓住事件的源頭,進而掌握它的平衡;
只要你能把握禪的精神,就是把握了它的平衡點,
而把握了平衡點,做任何事情就不會發生矛盾或衝突,
那麼自然也就沒有「情、理、法」的先後順序了。
【資料來源:禪教會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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